教字[2017]26号
各学院(部)、部门、直属单位:
我校将于2017年11月上旬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,为切实做好审核评估的各项工作,按照《苏州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》(苏大教[2016]103号),经学校研究决定,提出如下工作计划。
一、工作进程和任务要点
根据我校审核评估实施方案,审核评估工作进程和任务要点如下:
时间 | 工作任务 | 负责部门 |
3月20日前 | 各单位成立评建工作小组,召开审核评估动员大会,制定本单位评估工作方案 | 各学院(部) |
制定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计划;研究和解决审核评估中的问题 | 评建工作领导小组 | |
继续做好本科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,专业教学计划、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 | 教务部、各教学单位 | |
4月10日前 | 学校自评报告撰写工作,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工作布置会议 | 评建工作办公室 |
召开审核评估工作专题会议 | 教务部、各教学单位 | |
按照审核评估范围、引导性问题,进行自查、自评和自建工作 | 各学院(部)、各职能部门、各相关单位 | |
完成审核评估宣传材料 | 教务部 | |
审核评估专题网站上线 | 校长办公室、党委宣传部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、教务部 | |
5月31日前 | 召开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工作培训与布置会议 | 教务部、各相关部门 |
按照审核范围,梳理规章制度(含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)、基础数据、审核评估支撑材料等,初步完成自查自评自建 | 各学院(部)、各职能部门、各相关单位 | |
完成本科教学档案整理工作 | 各教学单位、各相关部门 | |
完成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| 教务部、各学院(部) | |
完成学院(部)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(含目录)整理,并报审核评估材料组 | 各学院(部) | |
完成审核项目分项目自评报告撰写及支撑材料(含目录)整理并报评估材料组 | 校长办公室、党委办公室、人事处、教务部、学生工作部(处) | |
6月30日前 | 完成《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引导性问题》总结、归纳,形成文字性材料上报教务部,并在本院(部)内全方位宣传 | 各学院(部) |
做好校内外实验室、实习、实训、实践、创新创业基地、就业单位(毕业生)等的沟通与准备工作 | 各学院(部) | |
完成与人才培养相关的各级管理文件制(修)订、汇编工作 | 各学院(部)、各职能部门、各相关单位 | |
完成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,相关材料整理 | 教务部、各相关单位 | |
完成学校自评报告的初稿及支撑材料(含目录)梳理,完成2016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| 评建材料组、教务部 | |
对审核评估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| 评建工作领导小组、各教学单位、各职能部门、各相关单位 | |
8月31日前 | 复核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(自然年表、学年表) | 评建工作办公室 |
根据审核评估准备工作检查的反馈意见,整改提高 | 评建工作办公室、各教学单位、职能部门、相关单位 | |
学校自评报告初稿征求意见 | 评建工作领导小组 评建工作办公室 | |
审议校长补充报告、支撑材料目录、案头材料目录等的准备 | ||
9月30日前 | 完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(时点表)数据上报,完成教育部评估中心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 | 教务部、各相关部门 |
各学院(部)上报推荐考察的校内外实验室、实习、实训、实践、创新创业等基地、就业单位(毕业生)名单 | 各学院(部)、评建材料组 | |
审定《苏州大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》、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》、《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》,并在学校网站和评估机构网站上公示 | 评建工作领导小组、评建工作办公室、评建材料组、综合保障组、评建宣传组 | |
做好专家进校考察的各项准备工作,审定校长补充报告、支撑材料目录、案头材料目录等 | ||
制定审核评估专家组进校现场考察工作方案 | 评建工作办公室 | |
10月31日前 | 复查审核评估材料的准备(教学档案、支撑材料、案头材料等等) | 评建材料组、各教学单位、各职能部门、各相关单位 |
完善学校、学院(部)网内容 | ||
相关工作检查(校内:体育场地、图书馆、食堂、宿舍、实验室、校内实验室、实习与实训基地;教风、学风等;校外:实习、实训、实践、创新创业等基地,毕业生就业单位等) | 评建工作办公室 | |
审核评估联络员专题培训 | ||
11月上旬 | 做好专家组现场考察协调工作,落实专家组考察安排 | 评建工作办公室、评建材料组、综合保障组、评建宣传组、各学院(部)、各相关单位 |
组织学校与专家组的评估见面会、专家初步意见反馈会 | ||
12月-2018年1月 | 根据《审核评估报告》、现场考察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改进,制定《改进工作方案》报送省教育厅 | 评建工作办公室 |
审核评估工作总结 | ||
12月-2022年 | 持续改进 |
二、材料准备与报送要求
1.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
审核评估涉及的审核项目、要素、要点及落实单位见附件一所示,未提及部门的相关工作,由评建办公室另行通知部署。各相关单位应围绕要点进行拓展和补充。
5月31日前,各审核项目牵头负责单位完成审核项目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(含目录),各学院(部)完成学院(部)自评报告,以纸质版、电子版形式报送评建材料组,电子版发送邮箱:,联系人:韦剑剑,联系电话:67166659。
2.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信息采集与填报
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信息的采集、填报,由各相关部门采集人、审核人严格按照数据统计口径、要求负责完成(见附件二所示)。需学院(部)配合采集的相关数据(如外聘教师信息的采集、专业核心课程表等)由相关部门组织完成。数据填报系统网址为:(校外可通过vpn进入)。填报数据内涵及要求参阅《填报指南v3.0-0616》,格式参阅《高等教育质量常态监测数据平台数据校验公式》。联系人:徐骏,联系电话:67166659。
3.学院(部)、教学单位审核评估案头材料、支撑材料
案头材料包括:组织机构设置一览表、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(含任课教师职称)、在校学生名单、教师名单(师资名单、其他人员名单)、近三年试卷汇总清单、毕业论文(设计)汇总清单(学号排序、含评定成绩及指导教师)、就业单位一览表、实习基地一览表、访谈对象及可接受访谈时间段,等等。
支撑材料包括:教学管理文件汇编(包含教师发展、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培育等)、人才培养方案(与学校办学目标与定位匹配)、课程大纲、课程简介、课程体系框架、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等教学文件、本科教学工作的研讨、会议及活动记录(党政联席会、教研室活动)等;学院(部)自评报告涉及61项目相关支撑材料等。
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行“一把手”负责制,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责任人。各学院(部)、部门、直属单位要牢固树立全校一盘棋的思想,严格按照审核评估工作计划,明确分工与职责,主动思考、共同协作,统筹规划、高质量地完成审核评估各项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