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字[2017]125号
各学院(部):
为鼓励我校本科生的学科竞赛和科研创新热情,根据《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条例》(苏大教[2013]131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生的实际需求,经研究,启动2017年第一轮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
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奖或参加学术科研活动的全日制本科生。
二、申请范围
1.参加学校认定的各类学科竞赛,获得省(部)级及以上奖励,具体竞赛包括:江苏省普通高校第十二届高等数学竞赛、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、江苏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、江苏省高校大学生物理及实验科技作品创新竞赛、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、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、“外研社杯”全国英语写作及演讲大赛、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、“创青春”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、“互联网 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学科竞赛;
2.参加国家级、省级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,并通过项目结题验收;
3.参加“?政基金”项目研修,并通过结题验收;
4.获得科技成果、发明专利;
5.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参加国际、国内各级学术活动提交论文并被收入论文集或被邀请作报告;
6.聆听学术报告,并提交后续研学材料(如读书报告、学期论文、评论、文献综述等);
7.经学校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。
三、认定方法及原则
1.创新学分认定方式参照《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条例》(附件1)
2.创新学分对应课程分别为:
(1) 全校性公选课:“人文学科竞赛与科研创新实践”课程 2学分 课程代号:00001119;
(2) 全校性公选课:“自然学科竞赛与科研创新实践”课程 2学分 课程代号:00001120;
(3)专业选修课:“自主研学”课程 2学分 课程代号:sest0001和sest0002(若之前认过sest0001则本次认定为sest0002)。
3.同一学科竞赛获奖或学术科研活动只能选择一门课程申请学分。
四、申请程序
1.申请者于6月19日下午5:00前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师生网上事务中心http://aff.suda.edu.cn,搜索“创新学分认定”,直接线上办理,线上办理需写明申请事由并上传有关支撑材料(要求请见附件2)。
2. 各学院(部)教务老师和教学院长(主任)线上审核。
3. 教务部线上审核通过后统一进行学分认定工作。对根据本通知获得创新学分的同学,学校将免收其上述课程应缴纳的学费。
联系人:周老师;联系电话:67166229。
特此通知。
上传附件
附件1:关于印发《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条例》的通知.doc (53.5k)
附件2:本科生创新学分支撑材料要求.docx (17.26k)